• 张骁华 律师
  • 执业年限:3年
    上海-上海-浦东新
   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
  • 活跃指数: 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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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骁华
律师

国际贸易小案例(10) Facts: 涉及化妆品企业。C国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口一批产品到J国。该企业在给客户的清关发票(客户用于进口清关的发票)中使用了J国某知名化妆品品牌的一个子品牌;并且只是在发票中出现了这个子品牌的名称,而该产品上与J国该知名品牌无任何相似,不存在外观设计侵权,也不存在任何专利侵权,同时该出口产品上也没有使用J国该知名品牌的任何商标标识。 Issue: 该企业是否构成侵权? J国海关会作何处理? Discussion & Conclusion: J国化妆品公司的注册商标已经在J国海关备案,C国化妆品品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备案注册商标,构成了侵权,涉侵权货品将会被J国海关扣留。

2021-09-30 08:12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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